一、 組織架構:
分局長、副分局長各一位,下設有五個組、一個中心及偵查隊、警備隊,另置人事、主計課員,轄內設有林內、莿桐等二個分駐所及斗六、公正、饒平、重興、長安、長平、榴中、梅林、溝埧等九個派出所,合計62村里(斗六市38個里、林內鄉10個村、莿桐鄉14個村),劃分117個警勤區。
二、 各單位職掌:
分局長一人,綜理全分局勤(業)務。
副分局長一人,襄助分局長綜理全分局勤(業)務。
會計課員:主計業務。
人事課員:人事、超勤、福利業務。
第一組:秘書、研考、檔案管理、行政、公關、出納、庶務、正俗等業務。
一組組長:林清河

第二組:督察、特種警衛、教育訓練、員警服務、勤務督導等業務。
二組組長:曾智揚

第三組:外事、戶口、後勤等業務。
三組組長:呂中讓
第四組:保安、民防、保防、陸務等業務。
四組組長:鄭秉勳
第五組:交通、資訊業務。
五組組長:張忠信

勤指中心:指揮、通報聯繫、勤務管制、晚(月)報會議紀錄、裁(指)示事項之管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