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舉家外出、加強住宅巡邏
利用勤查機會或運用媒體宣導,尤其在春節連假前,加強宣導,讓民眾知道此項服務。設簿登記管制,並在申請人住處附近設巡邏箱,加強巡邏,並於勤務表中註記,將執行情形註記於工作紀錄簿。 在申請人預定返回日期翌日,由勤區員警主動話聯繫當事人,以瞭解以瞭解狀況,並持巡邏簽章表交申請簽名。
受理公司、團體、民眾護鈔
加強宣導,除值班受理外,並結合金融機構安全維護勤務受理民眾申請,並製作表格請金融機構協助受理民眾申請護鈔安全維護服務。 執勤員警設簿登記,並於工作紀錄簿註記。轄內大型超市、加油站、遊樂區、婚喪喜慶列入護鈔服務。
協尋失蹤人口、翹家青少、中輟生返家團圓
建立轄內失蹤人口、翹家青少年、中輟生名冊。 加強右列人口住戶之查訪,瞭解其動態及可能之去向,協助其返家團圓。 對轄內青少年經常出入之場所,加強查察,發現有右列對象時,作妥適處理。
配合轄內慈善團體關懷濟助獨居老、貧苦無民眾
建立轄內獨居老人、貧苦無依民眾資料,全面普查,並主動關懷。掌握轄區慈善團體、公益機構之活動資訊,並主動協調,共同關懷轄內亟需幫助之民眾,適時予以濟助,並拍照發佈相關新聞,藉以拋磚引玉,期能獲得社會熱心團體、民眾之迴響,給予更溫馨之關懷。
提供夜歸婦孺代叫計程車
加強宣導,並擴大運用各地區警察服務聯絡站、醫院、車站…協助提供服務。 各單位落實代叫車輛後之登記、管制,確保民眾安全。
創新積極服務作法
依地區特性,因地制宜,規劃創新服務作法,並鼓勵員警自發性服務,適時發佈新聞,爭取民眾好感。如:對轄區組合屋受災戶之關懷作為,風景區景點由分駐(派出)所員警解說並發替代路線圖、大型廟(法)會、燈會或其他需要之活動,設置服務檯,為民眾提供親切之服務……等。
機車、自行車、農漁機具烙碼
為保障駕駛人、農漁機具免於失竊,本分局持續辦理烙碼服務,請向當地分駐派出所詢問相關事宜。
加強各項預防犯罪、交通安全宣導
為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本分局配合各機關、學校、廟會慶典辦理各項宣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