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春安工作於1月17日22時起至2月7日24時止為期22日,雲林縣警察局將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服務熱忱」為工作主軸,營造「平安 、祥和、快樂」之社會氛圍。』
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101年春安工作施政作為宣導
為民服務
鄉親你好:101年春安工作自101年1月17日22時~2月7日止為期22天,如有需要「舉家外出,加強住宅巡守」、「大宗存、提款護鈔服務」,請向派出所、分局或110申請。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祝您新春平安愉快!!
交通
鄉親你好,101年春安工作自101年1月17日22時~2月7日止為期22天,春節出遊請小心駕車,不要超速、闖紅燈、酒後駕駛、以免發生意外!!祝您快樂出門,平安回家!!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關心您!!
鄉親你好,101年春安工作自101年1月17日22時~2月7日止為期22天,參加尾牙、春酒飲宴,請「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以免因酒駕肇事!!雲林縣警察局關心您!!
治安
鄉親你好,101年春安工作自101年1月17日22時開始,「賭博沒有法律假期」,春節期間不要參與賭博,誤蹈法網!!並小心保管個人財物,以免宵小乘機竊取、詐騙!!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祝您新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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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疏導:
101年春節連續假期國道入口高乘載管制提要 一、高乘載車輛專用通行時段之管制時段和路段: (一)日期:1月26~27日(初四~初五)9-15時,共2日。 (二)範圍:國道1號高雄端至內壢交流道北上及國道3號九如交流道至大溪交流道北上,除直接銜接國道1號及3號之新竹及彰化系統交流道以 外,各系統交流道及一般交流道之南下或北上入口匝道均進行管制。 (三)管制車輛:實施高乘載車輛專用通行時段,管制路段內除下列車輛可駛入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進入: 1.乘載3人(含)以上(含駕駛及小孩)小客車(客貨兩用車)。 2.大客車、計程車(含空車)。 3.救護車輛(救護車、拖救車、工程車、消防車等)。 4.駕駛或乘客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小客車(客貨兩用車)。 5.駕駛或乘客持有記者證之新聞採訪車。 6.中油及台塑石化公司油品之制式油罐車輛(限車體標繪有公司識別標示之車輛)、亞矽亞儲運有限公司、和桐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運油車輛( 車身有「中華石油」識別標誌)。 7.郵局郵務車。 8.地方政府所屬之垃圾車(僅限車身噴繪有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字樣)。 9.貼有「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通行證之車輛。 10.警備車。 (三)其他 1.高乘載管制路段及時段內,入口匝道封閉之交流道入口仍維持封閉。 2.管制開始前進入國道1號及3號之車輛可不受管制繼續直行,惟管制時段由系統交流道(新竹系統、彰化系統除外)轉入國道1號或3號管制路段 則仍需受管制。 3.由於孕婦之認定(特別是懷孕週數)有技術上之困難,為免爭議,孕婦視為一人。另二人座車輛因每人對道路之平均使用效率仍較低,因此 仍受管制人數限制,於管制時段不准進入。 二、高乘載車輛專用通行時段內,遇有不符合規定之車輛,請協助說明相關改道路線。
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宣導資料 一、宣導期程 (一)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一般成人部分)未繫安全帶,自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1月31日止(6個月)。 (二)小型車後座乘客(兒童部分)未繫安全帶,自100年8月1日起至101年7月31日止(12個月),宣導期教育駕駛人或家長正確認知後,再對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者之行為施以處罰。 二、執法日期 (一)小型車後座乘客(一般成人部分)未繫安全帶,自101年2月1日起依法取締。 (二)小型車後座乘客(兒童部分)未繫安全帶,自101年8月1日起依法取締。. 違規事實認定標準: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違規事實認定原則如下: (一)未繫安全帶。 (二)安全帶及相關配件不齊全,並有毀損、鬆脫或變更等不堪使用情事。 (三)每條安全帶供2人以上使用。 (四)安全帶有扭曲或反轉或帶扣未確實緊扣。
臺西警察分局鑒於歲末年關,尾牙前後期間提醒民眾確實遵行「醉不上道」宣導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人人都能朗朗上口,但兩杯黃湯下肚,在酒精的催化下,駕駛人往往一時逞強而造成遺憾,不僅危及本身更傷及他人生命財產之安全,尤以年關將屆,各公司行號尾牙餐敘頻仍,為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臺西分局將強化稽查、取締作為,遏止酒後駕車行為。 臺西分局呼籲駕駛人要有「指定駕駛」觀念,落實「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之認知,共同塑造良好交通安全環境。 臺西警察分局鑒於歲末年關,年節氣習愈加濃厚,依照傳統習俗各公司行號紛紛舉辦活動或宴會,以犒賞員工辛勞,而民間各公司團體舉辦歲末餐宴時間多在尾牙前後期間,為維護轄內各重要道路交通之順暢與安全,以提醒民眾確實遵行「醉不上道」,以保障民眾及用路人之生命財產安全。臺西警察分局規劃全國(縣)性同步擴大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工作,另針對假日及非假日期間結合危險駕車,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藉由擴大執法之強度及密度,以有效遏阻本轄酒後駕車行為。再次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請勿開車,改搭計程車才能平安過好年,並預祝大家新年快樂。
臺西分局嚴懲惡性交通違規
本年度春安工作將自101年1月17日22時起至101年2月7日24時止,為期22天,春安期間,為維護行車順暢及大眾生命財產安全,臺西分局呼籲駕駛人勿有『酒後駕車、嚴重超速、闖紅燈、左轉彎不依規定、逆向行駛、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7項重點違規等行為;針對上列各項惡性重大違規行為,臺西分局將嚴格加強執法取締,請用路人務必遵守行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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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竊車勒索宣導資料
近年來竊車勒索犯罪日益增加,已成為治安的隱憂,這類新興的犯罪手法可說是犯罪演化的典型產物,而歹徒結合汽車竊盜、恐嚇取財等犯罪手法,在竊取被害人之車輛後,往往在很短的時間內即能得知被害人(駕駛人或車主)之電話號碼,並打電話進行勒索,為有效遏制此一犯罪歪風,除警方加強偵辦外,也請全體國民提高防範意識,減少被害損失,共同打擊犯罪,茲提供防制竊車勒索方法如下:
一、避免自己成為犯罪目標: . 慎選停車地點,避免將車停放於僻靜或光線昏暗之巷道。 . 駕照、行車執照、保險卡等應隨身攜帶,勿留置於車內。 . 如非必要,勿於車上放置記載有車主或駕駛人姓名、身分證號碼、住址、電話號碼等資料之文件、單據或物品。 . 置有留言版之車輛往往是竊車勒索歹徒最愛的下手目標,應避免使用。
二、增加歹徒行竊之困難度: . 停車後要離開前,務必再檢視車窗是否緊閉、車門是否上鎖,即使只停很短的時間也須注意,以免歹徒趁虛而入。 .增加車輛防竊之裝置,如加裝方向盤鎖、排檔鎖、拐杖鎖、電子防盜警報器等,最好能同時使用多項鎖具,使歹徒知難而退。 .盡量避免將車輛鑰匙交予他人,如代客泊車、人工洗車、車輛保養維修等情形,若有必要,僅可提供車輛電門鑰匙,其他鎖具、住宅之鑰匙 及防盜器遙控開關不可輕易交予他人,以免被歹徒複製而遭竊。 .隨時注意身邊狀況,如發現可疑人、事、物,應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
三、降低被竊損失: .車輛被違規拖吊後,交通違規拖吊場會在原停車處以粉筆寫下聯絡電話,近來卻發現常有歹徒將拖吊場所留電話號碼抹去,改寫上自己聯絡 電話,謊稱車輛被其所竊而進行勒索。車主如發現車輛不翼而飛,而原停車處地面寫有電話號碼,應先向104查號台查詢當地交通違規拖 吊場之電話號碼,確認相符後始電洽。 .發現車輛確實遭竊後,不要驚慌,應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告知左鄰右舍、社區管理員及守望相助人員,提高警覺。 . 若接獲歹徒恐嚇電話,切勿輕易匯款以免二次傷害,應冷靜應對,詳細記下歹徒來電時間、自己所使用之電話號碼、歹徒提供之匯款帳號等 資料,如能錄下歹徒對話內容將對偵辦更有幫助,同時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提供相關資料。 .天有不測風雲,最好能投保車輛竊盜險。
預防詐騙宣導
詐騙類型 一:佯稱退費 詐騙集團冒用國稅局、勞保局、監理處、電信公司等名義,發手機簡訊或打電話給被害人,佯稱要核退給被害人一筆稅款、勞保費、溢繳燃料費或電話費,要被害人利用提款機轉帳方式辦理「退稅(費)」手續,被害人依嫌犯指示輸入「密碼」後,詐騙集團謊稱前次操作失敗,沒有轉帳成功,並告知被害重新輸入「密碼」,被害人深信不疑,便依指示重新操作數次,結果被害人錢沒到手,戶頭內的存款反而被轉匯到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存款遭提領一空。 二:佯稱中獎 詐騙集團利用大量簡訊傳送「中大獎」、「中轎車」內容,並 冒充金融機構人員,要求被害人以提款機轉帳方式或臨櫃匯款方式預先繳付稅金 , 被害人依嫌犯指示操作提款機或至銀行完成匯款後,嫌犯打電話謊稱沒有轉帳成功,並表示該款項被留滯於「金資中心」,於是告知被害人撥打另一線 0800 金資中心服務電話(由嫌犯申辦之假金資中心服務電話)。被害人打 0800 電話後,偽稱金資中心服務人員再次指示被害人至提款機匯款以完成或退回該筆款項,被害人深信不疑,便依指示再次將錢匯至人頭帳戶中,騙得被害人戶頭內的存款,被提領一空。 三:佯稱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資料外洩 詐騙集團假借「 XX 銀行、郵局、聯合金融中心」名義,發送詐騙簡訊至各家信用卡、金融卡、現金卡客戶,佯稱因資料外洩,為保障客戶權益,請民眾速撥風險管理科專線,並至自動櫃員機重新設定資料 。 於是被害人撥打由嫌犯所提供之假 0800 風險管理科服務電話, 欺騙民眾依指示輸入「重新設定資料程序」,不知情之被害人便將戶頭內存款以轉帳方式, 轉匯到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存款遭提領一空。 四:佯稱販賣低價商品 嫌犯於報紙廣告版上刊登販賣低價手機、米酒、機票廣告,再發簡訊給被害人,被害人貪圖價格低廉,便依嫌犯指示將購買手機等費用匯至人頭帳戶中。嫌犯於被害人匯款後打電話謊稱匯款沒有轉帳成功,並表示款項被留滯於「金資中心」,同時告知被害人須播打另一線 0800 金資中心服務電話(由嫌犯申辦之假金資中心服務電話)。被害人打 0800 電話後,偽稱金資中心服務人員再次指示被害人至提款機匯款,以完成或退回該筆款項。被害人深信不疑,便依指示再次將錢匯至人頭帳戶中,當被害人發現無法拿到所購買之物品,且該筆款項無法退回時,才發現已遭該詐欺集團詐騙。 五:簡訊勒索或恐嚇詐財 歹徒先竊取被害人信箱內帳單信件或竊取被害人繳款單據,取得基本資料後,直接以打電話或傳手機簡訊給被害人,佯稱自己是道上兄弟,恐嚇被害人匯出數萬元至十多萬元不等之款項,否則斷其手腳;為讓被害人相信,歹徒通常會說出被害人家中成員、地址及從事相關行業等,使被害人心生畏懼,花錢消災。 因應對策 1. 國稅局、健保局、電信局、勞工局 .... 人員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退稅,亦不可能要以自動提款機操作轉帳退稅。如您收到此類通知,就是詐騙集團所設下的陷阱,請勿受騙。 2. 凡是不認識的人亦或沒有見到對方,對方就以電話告知或傳送手機「中獎」、「退稅(費)」等簡訊,並要求以自動櫃員機轉帳方式先行繳納稅款, 將錢匯入指定的銀行或郵局帳戶, 就要提高警覺,提防受騙 ,因為這是詐騙集團慣用的手法之一。 3. 詐騙集團在受害人以 自動櫃員機轉帳後,大多聲稱未收到款項,此時,切勿聽信對方所言,應立即向金融卡帳戶銀行人員聯繫,並確認該筆款項處理狀況。 4 民眾操作自動櫃員機時,一定要依循螢幕上顯示的功能選項,且依照螢幕上的指示,輸入每一項目所需資料;如不會操作自動櫃員機,絕對不可聽從他人指示操作,一旦存款轉入詐騙集團的人頭帳戶中,便難以再追回。 5. 詐騙集團所發送之詐騙簡訊,聯絡電話多為人頭申辦手機號碼或 0800 專線,民眾可先撥打「 104 」進行查證對方所聲稱之服務電話是否屬實。 6. 所使用的金融卡,千萬不要將密碼告知他人,為確保密碼不外洩,可不定期至金融卡帳戶所屬銀行之自動櫃員機變更密碼。 7. 「金資中心」自八十七年民營後,已更名為「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財金公司」。 8. 民眾無法在自動櫃員機進行「轉帳不成功」之沖回交易,切勿上當,「財金公司」人員更不會在電話中指導民眾進行所謂「沖回」交易。 *網路交易詐騙 *網路購物防詐騙 *網路拍賣防詐騙 *網路購物防詐騙 刑事局偵九隊規納了以下3種線上購物常見的詐騙術,提醒網友不要輕易上當。 買空賣空型:先用假資料申請拍賣帳號,再至其他大牌的網站中下載圖檔,貼在網頁上叫賣,並找他人充當競標者,以搏取購買者的信任,線上付款之後,卻永遠等不到貨。 以物易物型:假裝有高價物品要與網友交換較低價的物品,其實是膺品或是不堪用品,交換時謊稱電池沒電,或者只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換來了是只有外殼的手機或是不能用的燒錄器。 名牌低價型:打著LV、GUCCI保證是真品,售價不到市價二分之一,且利用大型拍賣網站的信用背書與評等機制,博取網友信任,不過送到網站評等的商品大多是真貨,只是交貨時給了是仿冒品,不少網友被騙了,還以為自己「賺」到了。 因應對策 參考美國國家消費者聯盟(NCL)的網路詐欺觀察(Internet Fraud Watch)計畫所提供上網基本竅門(Basic Internet Tips),以及聯邦交易委員會(FTC)之安全線上購物準則(Shop Safely Online);配合公平會所提出「小心網路騙局」中所列十種網路常見電子郵件詐騙行為與實際案例經驗,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整理出消費者要留意的十大安心上網購物須知: 1.盡量與在現實世界中已經著有信譽的公司所設電子商店,或與網路世界中商譽良好的電子商店進行交易。 2.避免與未提供足以辨識及確認身份資料(登記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電話)之電子商店進行交易。若對該商店感到陌生,可要求提供紙本的型錄或簡介,配合電話詢問等方式作進一步瞭解;這些文件都有電子商店基本資料,可供將來處理爭議之需。 3.不可單純從網站設計的美觀或時髦與否來判斷其可靠性,同時不要僅靠網頁上商店名稱判斷其真實性。應先確認一致性資源定位器(URL,一般稱為網址)是否正確,以避免進錯電子商店。 4.向當地消費者團體查詢電子商店過去的交易記錄,或向電子商務自律組織查詢已經獲得認證之電子商店。 5.就電子商店或網路廣告之商品價格,若與市價差距過於懸殊或顯不合理時,要小心求證切勿貿然購買。先行瞭解電子商店退貨與換貨原則,以及所支付費用總額(包括運費與稅金等),再決定下訂單。 6.消費者在進行網路交易時,應列印出交易內容與確認號碼之訂單或將其存入電腦,並妥善保存交易相關記錄。 7.就網路的電子布告欄(BBS)與新聞論壇(News group)上許多個人刊登之商品廣告,應仔細區分個人買賣或是商業交易,避免在主張權利時無法受到保護。 8.在查清楚對方是合法公司後,在確實有必要時才提供信用卡號碼與銀行帳戶等個人資料;並避免輸入與交易顯然不相干的個人資料。 9.對於在網路上或透過電子郵件以朋友身份招攬投資賺錢計畫,或快速致富方案等訊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輕信免費贈品或抽中大獎之通知而支付任何費用。 10.父母應該關心並陪同孩童進行網路購物活動,防止兒童受騙或作超出能力以外之交易,並避免兒童接觸到影響身心健康發展之商品。 *網路拍賣防詐騙 交易前: 1.在參加網路拍賣交易前,要先了解拍賣網站的拍賣流程、買家與賣家相互應有的責任與義務。 2.事先查明賣家是否通過拍賣網站的認證及其信用評價、交易歷史紀錄。 3.交易前,仔細閱讀拍賣商品說明,並確認商品保存狀況。 4.多利用電話、電子郵件或網路提問方式,與交易對象聯繫,仔細觀察交易對象的態度是否誠實。 5.隨時注意拍賣網站的公告,掌握最新網路拍賣交易現況。 6.避免跨國間交易,以免發生國與國間法律不能適用問題。 交易時: 1.切勿貪圖小利,購買與市價顯不相當的商品,以免受騙上當,買到仿冒品或贓物。 2.切勿私下交易,透過拍賣網站完成交易,才能留下紀錄,作為交易憑證,以免發生糾紛時,拿不出交易證據。 3.保留交易過程中所有證據及匯款紀錄,以便事後追查。 4.選擇較安全的付費方式,如當面交易或貨到付款。 5.交易過程中發生糾紛,應先尋求拍賣網站的申訴管道,要求仲裁。 6.與交易對象先確認交貨日期,及如何處理退貨。 7.為了避免額外支出,交易總金額應含運費及特殊費用。 8.絕不要提供自己的身分證號、信用卡號、私人聯絡方式等資料給交易對象。 交易後: 1.如發現網路拍賣商品侵害了他人著作、商標、專利或智慧財產權,應立即向拍賣網站或警方舉發,請求撤銷該商品買賣。 2.如不幸遭遇網路拍賣詐欺,請檢具相關資料(如網頁內容、匯款紀錄、雙方聯絡方式等),就近至各轄區警察局電腦犯罪組報案。
*兒童綁架詐騙 目前最新型態的詐騙方式,是歹徒以電話恐嚇家長揚言綁架孩童,要家長匯款擺平,這雖是一種歹徒利用父母及親人擔心子女安危心理的詐騙手法。但也因而提醒了家長,必須更加關心子女在外的安全。除了預防被恐嚇詐騙之外,如何進一步避免子女被騙、被害或被綁架,因應及預防之道如下: 案件發生時之守則: (一)接到勒贖電話先報警處理處理犯罪案件是一種專業,如果家中不幸發生幼童遭綁架事件,請秘密報警處理,警察會協助您如何應付歹徒,與警方充分合作,絕大多數的案件被害者都可以平安歸來。 (二)如歹徒來電,先要求確認被綁兒童是否安全,如確認兒童安全,則與歹徒約定一個代號,凡其來電先報代號,以免其他歹徒藉機勒索。 (三)對歹徒遺留之現場痕跡,及各種錄音帶、照片均需保持原狀。 家庭預防守則: (一)充分了解兒童的作息時間、地點。 (二)熟記兒童經常遊戲、讀書、購物的地址、電話及聯絡人的姓名。 (三)常與學校聯繫,勤於參加學校舉辦的各種活動,並知道班導師的辦公室與晚上的聯絡電話與住址。 (四)養成兒童外出一定告知行蹤的習慣。 (五)養成與兒童溝通的習慣:每天最好抽出一點時間與子女單獨談話、溝通,建立親子間親密的互動關係,建立相互的通關密語,在危急時有助於識破歹徒的詭計。 (六)平時即與兒童約定:縱使家中父母、親人遭遇變故,也不會讓陌生人到學校帶走孩子,如有此種情況應立刻向 老師報告。 (七)教導子女在遊玩、上下學或外出購物要結伴同行,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饋贈、不搭陌生人的車子,駕車的陌生人問路,要與其保持距離,不可貼近車身,不單獨與陌生人同乘電梯。 遭遇綁架應變之道: (一)假如對方持有利器,先設法令其放下,再衡量自己是否有能力逃跑,而運用隨身攜帶之髮夾、梳子、小剪刀、哨子及雨傘自衛,倘若附近鮮有人煙,則一動不如一靜,以免刺激歹徒反遭不測。 (二)假如已遭歹徒劫持,不要驚慌,冷靜才不致處於劣勢,切忌與其發生口角,更不可激怒歹徒,以免慘遭毒手。 (三)當歹徒問起家中概況,無須刻意欺騙,因為基本上,歹徒會綁架學童,早已對被害家庭有初步認識,所以可適當告知父母姓名、電話、地址等,若問到家庭經濟情形,則以「不知道」、「沒聽說」搪塞。 (四)耐心等待機會設法潛逃至人多之處,而且立即以電話向警方或父母求助。 (五)熟記歹徒特徵、容貌、衣著等,作為警方辦案參考。 學校反綁架守則: (一)陌生人來校接學童,一定要與家長聯絡獲得證明後,才同意其帶走孩子。 (二)學校人員應密切注意無事逗留在校區內、外的可疑份子,並上前盤詢或報警處理。
*刮刮樂彩券詐騙 以公司名義郵寄刮刮樂彩券(中獎券)及廣告,收件人一刮皆中鉅額獎金,當被害人打電話查詢時,對方即以股票要上市或公司要擴大建廠或其他理由,而舉辦酬賓回饋活動,要求預付百分之十五稅金,匯入指定帳戶,復告以彩金需會員才能領取,要求再繳會費等方式詐財。 .
防制之道: 1. 戒除貪念,天下無白吃的午餐。 2. 向財稅機關(如國稅局)查詢該公司舉辦贈獎活動有無備案。 3. 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百分之十五之稅款時機為獎金或獎品(折合現金計算)給付得獎人之同時為之,並非先郵寄繳納稅款後,才給付獎金或獎品(應扣稅款未超過二千元,或得獎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則不必扣繳)。 *廣告詐欺 1. 利用報紙,刊登待遇高、免經驗、福利優、工作輕鬆為訴求,徵求「職員」、「公主」、「男公關」、「伴遊司機」、「導遊小姐」、「影、視歌星」、「助理」等為餌,向應徵者騙取身分證、訂金、保證金,或先行騙色後再斂財。 2. 於報紙刊登可為急需用錢者代辦銀行貸款,偕被害人至銀行設立帳戶,騙得印鑑、存摺,再以帳戶未有交易紀錄、銀行不撥款為由,騙取被害人存入款項再盜領。 3. 於報紙刊登高級中古車、名貴字畫、手錶等物品急需脫售,向被害人收取訂金,給予假身分證影本、支票為憑,再以辦理過戶或其他理由騙取被害人身分證件、印鑑。 4. 利用國人喜歡洋文憑之心理,刊登教育部未認可之國外大學在台開班授與學位、不需出國即可獲得文憑為名,騙取學費。 防制之道: 1. 應徵求職或買賣物品或求學,請找家人或朋友陪同前往,遇須繳身分證、保證金或訂金時,可要求其開立收據,或以再考慮為由予以暫時回絕,覺得可疑,可向相關單位查證,或報警。 2. 身分證件、駕照、信用卡、印鑑、存摺等重要文件,應自行保管,勿假他人之手。 3. 身分證遺失,請立即向警方報案,並上內政部警政署網站:(http://www.npa.gov.tw/) 查詢是否已經完成遺失登錄,再到戶政單位掛失,並上戶政司網站:(http://www.ris.gov.tw/) 「國民身分證補領換資料查詢」,確定戶政機關已經沒有舊的身分證後,再輸入新資料確認是否完成登錄,最後將戶政機關簽章的身分證補換申請書影本寄送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建檔,以確保個人財物信用,並避免遭不法之徒冒用。 *信用卡詐欺 1. 不肖商家乘消費者持卡消費刷卡之際,以側錄機取得卡號,據以偽、變造該信用卡盜刷。 2. 以偽造、拾得他人遺失身分證,向銀行申請信用卡盜刷。 3. 利用信用卡在電腦網路購物消費,遭網路駭客入侵,繼而被冒用盜刷。
防制之道: 1. 店家刷卡時,持卡人除應注意刷卡單所載金額是否與消費金額相符外,並注意勿離視線之外,以防遭側錄機盜卡冒刷 。 2. 網路購物請先做好網站和品牌徵信工作,刷卡付款時須瞭解有無加密保障措施(目前市面有此系統者有兩種,分別為SET、SSL兩種加密機制),若無,最好採取現金付款,或取貨才付費方式。 *冒充身分詐欺 假冒政府官員查報違建,可免拆除;冒用警察、刑警身分臨檢或辦案斂財;冒稱瓦斯公司檢查瓦斯表,騙取用戶開門行竊或行搶或強迫推銷瓦斯遮斷器;誑稱市府社工員發放老人年金,騙取存摺、印章,進而盜領存款;冒充星探向摘星族少女、少男騙取保證金、介紹費,或騙色;冒用身分證應徵公司會計。騙取公司章、盜領存款;佯稱為郵局工作人員,以存摺核對為由,騙取印鑑章盜領存款。
防制之道: 1. 要求出示身分證件,查驗是否屬實,必要時向相關單位求證,認為無誤後再開門。 2. 告知家人是類被騙之訊息,注意防範。 *金光黨詐騙 二或三人一組,其中一人裝瘋賣傻並故意露出大把鈔票(假鈔)或金飾(假金飾),另一人以「不騙錢可惜」,「小包換大包」等人性弱點,激起被害人貪念,偕同至郵局或金融機構領款後,再以「扮豬吃老虎」、「移花接木」等手法詐騙得手。
防制之道: 1. 提醒家中長者,領款應注意安全,並找家人陪同,對於不明人士之搭訕應小心提防。 2. 養成存款簿及印鑑章分開保管之習慣。 *博取同情詐欺 1. 謊稱其親人、朋友或同學突遭逢車禍或其他重大事故,急需用款。 2. 謊稱未婚或離婚,利用他人急於交友,尋找婚姻對象或續絃之際,以結婚、交友為餌,詐騙財物一走了之。 3. 佯稱重病、災變,開立捐款專戶,騙取大眾錢財。 4. 以某校友總會、知名企業、公益團體或民意代表,散發賑災傳單,利用民眾行善的心態詐騙財物
防制之道: 1. 遇有是類情事,應先向親友、醫院探詢是否屬實。 2. 發覺被騙,請立即報案,以斷其詐騙行為。 *巫術或宗教詐欺 廟祝或神棍或卜卦者,利用信眾迷信心理,以鬼神、命相之說恐嚇,再偽稱能為其作法、消災去厄、解運、祈福,遂其「騙財騙色」之目的;或以建廟、寺為名,向信徒或商家募款詐財。
防制之道: 1. 無寄託於宗教信仰時,請查明是否為政府立案之宗教團體 2. 覺得可疑時,請向家人求助或報警尋求協助。 *歹徒利用車輛真拖吊 留下假電話詐騙車主 歹徒塗掉路旁員警執行拖吊作業後所留下之查詢電話號碼,改成歹徒電話號碼,當車主依所留電話號碼查詢,歹徒即佯稱車輛已被擄走,需匯款數萬元不等,才能贖回車輛,待車主匯款後,卻被告知車輛在某個拖吊場,始知受騙上當。 防範方法: 1. 若發現愛車失蹤,不要撥打地上所留電話,應逕撥拖吊查詢電話,查詢是否真被拖吊,避免遭受詐騙。 2. 不要輕易匯款給不明他人,以免有去無回。 3. 發覺被騙或覺得情況可疑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以阻斷不肖歹徒之詐騙行為。
反毒宣導
所謂毒品,指具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三級,其品項如左: *第一級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 *第二級罌粟、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相類製品。 *第三級K他命、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 所謂藥物是指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所稱之管制藥品,包括下列藥品: *成癮性麻醉藥品。 *影響精神藥品。 *其他認為有加強管理必要之藥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本條例乃屬特別法,加重對毒品罪之刑罰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本條例對毒品罪之刑罰規定,比刑法優先適用。其中規定對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鴉片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而對其他有關麻煙及抵癮毒品之犯罪行為的刑罰規定亦遠較刑法為重。 該條例第十條規定施用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條(施用毒品者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先將被告或少年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一月。 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由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或由少年法庭為不付審理之裁定;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者,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其期間為一年。但自首者,得以保護管束代之。 前項規定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後,五年內再犯第十條之罪,經觀察、勒戒後,認有繼續施用毒品之傾向或三犯以上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但應由檢察官聲請法院或由少年法庭裁定先令入戒治處所施以強制戒治。 第二項但書情形,違反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情節重大者,得撤銷保護管束,仍施予強制戒治。 該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犯第十條之罪者,於犯罪未發覺前,自動向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療機構請求治療,醫療機構免將請求治療者送法院或檢察機關。」此乃政府為禁絕毒品、安定政治與社會,避免毒害之立法。 【毒品案件之原因分析】 1.好奇心的趨使 毒品犯初次嚐試毒品,大多由於好奇心之趨使,其後由於使用數量及次數逐漸增加終於產生生理或心理依賴,染上毒癮。好奇心之趨使,在許多研究中均認為其為首要因素。 2.個人人格因素 一般精神醫學家認為,藥物成癮者通常具有某些人格特徵,其中包括: o 無能感。 o 不成熟。 o 被動。 o 依賴性強。 o 即時享樂性。 o 對環境之困擾缺乏毅力。 o 責任感弱。 o 以退化的方式來補償其無能感。 o 具有強烈情緒緊張及不平衡之經驗。 毒品犯如在心理上有較多的困擾或痛苦,缺乏自信心,且挫折容忍力低者,常較易有藥物成癮之情形產生。 3.同輩團體的影響 同輩團體對藥物濫用與藥物成癮之影響力極大:在現代社會中,毒品犯同輩團體是最具影響力之參照團體,此種現象隨社會之進步日益明顯,且其影響力也較年長團體之影響力為大,毒品犯極需要同輩團體的認同並獲得接納,當團體使用藥物時,新進成員也被迫如此做,這不僅是為了獲得接納,同時也是獲得成員資格的必要條件。藥物濫用次文化團體為了避免其非法使用藥物之行為洩露,也會主動迫使其成員共同用藥,未共同參與者會引起敵意與緊張。毒品犯需要獲得同輩團體的接納,當其面對藥物次文化團體時,為了獲得接納,常被迫使用藥物。 4.藥物本身之特性 許多藥物能造成強弱不一的生理依賴,例如嗎啡之成癮性極強,使用者很快會產生耐藥力,慢性使用者會形成明顯的生理依賴及心理依賴。當藥物供應不足時,會產生明顯的戒斷症狀,在身體方面,呈現神經緊張時之症狀、胃痛、噁心、嘔吐、下痢、虛脫等現象:心理方面,則呈現精神上之極度不安、苦悶、感情激動、誇大訴苦、哀怨等反應。海洛因之藥物效果及中毒症狀與嗎啡相同,且比嗎啡約強六倍,使用時比嗎啡更快形成藥癮。而安非他命之戒斷症狀較嗎啡藥物為弱,包括嗜睡、口渴、抑鬱、顫抖、體力及精伸衰弱、胃腸病,有時會出現反社會性之暴力行為。由於用藥者會逐漸形成耐藥力,使得許多意志薄志弱者無法自拔。 5.家庭因素 家庭親子關係良好、凝聚力強,強調傳統社會與宗教價值者,其子女較不易發生藥物濫用行為,反之,如家庭情緒氣氛不好、父母對子女缺乏關愛、父母對子女管教或濫施嚴厲處罰、父母本身即沈溺於酒類或藥物者,其子女較易發生藥物濫用行為,因此,毒品犯之家庭顯示較缺乏凝聚力。 6.社會環境因素 有些毒品犯之所以使用藥物是反映他們對成人社會價值之拒絕態度,他們認為當前社會日趨非人性化、殘酷、缺乏對個人之關心。冷漠的社會也應負一部分責任,一些處於不利狀況的毒品犯,面對無希望的未來,面對社會與經濟之混亂及種族分岐,面對無法治癒的病痛,與家庭及社會環境的隔閡,可能放棄自我認同感的追求,湮沒於麻醉迷幻藥中尋求逃避。個人在面臨內在心理上的衝突時,如個人之需要無法滿足、理想與現實之衝突、或成就與抱負水準之不相稱、或人際關係的失敗等等,易使原本在人格上已有缺陷之人對社會產生不滿,而藉藥物逃避現實。 拒絕毒品 向毒品說不--拒絕五招 1.友誼勸服。 2.轉移話題。 3.自我解嘲。 4.遠離現場。 5.直接拒絕。 如何避免惹毒上身--預防七招 1.摒拒不良嗜好。 2.尊重自我,堅決拒毒。 3.認識正確用藥觀念。 4.提高警覺性,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飲料、香菸。 5.善用好奇心,不要以身試毒。 6.尋找正當的情緒抒解方法。 7.遠離是非場所。 如何幫助淪陷在毒品誘惑下的人 1.用愛和耐心陪他一起走過黑暗。 2.毒癮可以戒除的!只要吸毒者有勇氣面對問題,下定決心,持之以恆。 3.在戒毒的過程中,家屬、親友及師長如果能提供不變的支持與關懷,吸毒者 將更有機會獲得全新的生命。
防搶宣導 一、 前言 強盜、搶奪犯罪是一種暴力性的財產犯罪,影響社會治安至鉅,並且造成被害人財產及身心極大傷害。 二、 搶奪犯罪手法 搶奪犯罪手法大致可分為下列幾種: (一)街頭公然搶劫:選擇在道路、巷道公然為之,下手對象以老弱婦孺為主,方法則以騎乘機車或徒步尾隨被害人,伺機搶走被害人隨身攜帶皮包內錢財、手飾、名貴手錶等。 (二)僻靜處所搶劫:通常選擇較無人行走出入之地方下手行搶,例如公園、夜晚小巷道等,伺機搶走被害人之財物。 (三)店內趁人不備之際搶劫:進入店內伺機買東西或挑選物品,趁人不備或疏忽之際將物品當面拿走。 三、 萬一遇搶,該怎麼辦 人證與物證是將強盜、搶奪犯罪歹徒繩之以法必備之證據,民眾萬一遇搶,應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在自身安全的範圍下,延遲歹徒滯留現場的時間,或隨時依情況迅速脫離現場及採取有利位置庇護自己,以免受傷害。 (二)保持冷靜、暗記歹徒特徵,是否抵抗歹徒須衡情而為,如不能對抗歹徒,應避免和他正面衝突,記住:「金錢財物不比生命重要」,同時避免成為人質。 (三)在自身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可大聲呼叫驚嚇歹徒,呼喊現場民眾圍捕,但要記住歹徒特徵、疤記、身高、體型、年齡、口音、穿著等及歹徒觸摸過任何物品,留下指紋,以便將來報案指認。 (四)登高遠眺或安全尾隨,強記歹徒逃亡路徑、車號、車型、顏色。 (五)留住現場證人,並協助回憶描述現場一切,包括歹徒特徵、疤記、身高、體型、年齡、口音、穿著等,並保持現場原貌,包括任何痕跡、遺留物等。 (六)立即報警與警方充分合作,配合案件之偵查,儘可能提供各項資訊。 四、 預防措施 (一)提高被害意識警覺,是防範被搶劫之最重要方法,如到金融機構提款、單身在偏僻巷道行走、碰到車禍意外、在地下停車場停車、有形跡可疑之人藉機接近、搭訕時,都是身處危險時空、情境,應提高警覺迅速離開。 (二)財物暴露常是引起歹徒覬覦而遭搶劫的原因,例如穿戴貴重珠寶、到金融機構提款。 (三)平時即對所擁有之貴重財物應加以標記,或者是拍照留存,在往後的贓物指認過程中有其功用。 (四)住宅裝置鐵窗、雙道鐵門,大門窺視孔、電視對講機、保全系統等設備,均是有效的住宅防搶措施。 (五)商店營業場所安裝錄影設備、貴重商品櫥櫃之安全強化、警民報案連線系統、保全系統及保險箱等,皆為有效的防搶硬體設備,尤其是金融機構、銀樓、珠寶店、名錶店等,最是歹徒覬覦的對象,更應選擇裝置多種防範設備,不但有事先嚇阻犯罪之作用,更有利於案發時的迅速報案與減少犯罪損失,甚至有助於警察機關之案件偵辦。 (六)歹徒作案最怕被抓,民眾自組鄰里守望相助組織、崗亭、巡守隊,並於鄰里各路口或是治安重點區域加裝監視錄影系統,一旦發生治安事故,透過監視錄影系統所錄下之影像,形成了犯罪鐵證,有利警方刑案偵辦,也突顯民眾警覺意識提高,隨時嚴陣以待對付歹徒犯案,歹徒必然望而卻步。 五、 結語 當前社會環境欲有效防制強盜、搶奪犯罪發生,除警察機關加強巡邏外,尤須社會全體民眾通力合作,提高警覺,家戶安裝各種防制強盜、搶奪措施,並與社區鄰里保持密切聯繫,互相照應,建立共同防禦體系。再次提醒您,唯有全民合作預防犯罪,社會安寧才有保障。
1.心理建設:
時常在心?媞t練一些實際上可能發生的情況,並擬妥因應對策,以出其不意之反應扭轉劣勢。面對搶匪時,恐懼乃是人之常情;然而恐懼或恐慌不但無濟於事,反而容易造成自身的危害。應知,如果您時常在心?媦甡壑@些被害情境,預先演練各種反應策略,真正遇到狀況時,這些練習會幫助您保持頭腦清醒,而作出理性的反應。
2.分散標的
皮包、錢包、手錶、行動電話及珠寶首飾等都是明顯的下手目標,因此,錢包不要放在皮包?堙B值錢的財物不要放在同一個地方、現金也應分散放置不同口袋(身上最好只帶少量現金及信用卡),並儘量勿配載貴重首飾。
3.降低風險
(1)財不露白
個人提領款時,應隨時注意防範歹徒覬覦,並注意身旁可疑人物,小心遭尾隨搶奪。儘量以匯款方式代替提領大量現金,否則宜有二人以上同行護送,若有安全顧慮時,應申請警力支援,以策安全。 騎乘機車時,不宜將皮包放置於機車前籃、後箱、腳踏板處或吊掛於把手,應放置於座墊下行李箱內。 駕駛汽車時,應隨手將車門鎖按下,關閉車窗,勿將皮包或現金任意放置於座位上。計程車駕駛應避免將零錢放置於明顯處,並將車內現金收妥,以免歹徒見財起意。 (2)棄暗投明
避免夜間獨自行走於暗巷,若須深夜外出時,應儘量靠人行道內側或路燈明亮側行走,被陌生人跟蹤或感受威脅時,應迅速轉入店家求援或往人潮多、燈光亮的地方前進。
(3)步步為營
行走於道路時,應盡量與車輛反向行走,一方面可確保交通安全,一方面可預防搶奪。攜帶皮包,應橫越胸前掛於行路之內側(靠左提左,靠右提右),並用手臂夾緊。 行走於街道時,若發現兩人戴全罩式安全帽騎乘未掛牌照或牌照不清之機車來回徘徊;或聽聞機車迅速駛近之聲響,應提高警覺並改道而行。 單獨至停車場所取車,上車前宜先檢查後座是否淨空,鄰車是否有人,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士徘徊,確定無安全威脅後,再開鎖入座,並應隨即將車窗關上、車門鎖上。 返家途中遭人跟蹤或於家門前、樓梯間發現不明人士徘徊,切勿自行以鑰匙開門返家,可按電鈴請家人或鄰居開門,若家中無人時,可暫至鄰居或親友家停留,或到附近人多處所逗留,稍後回家。 騎乘機車或駕車遇有自稱為警察者攔車時,切勿輕易熄火下車或搖下車窗,應要求其出示證件,並做必要之查證。 4.出其不意
搶匪對於被害人可能反抗、哭叫、甚至尖叫都有心理準備。因此您的策略應包括一些出人意表且令人無法想像、因應的方法,例如:假裝嘔吐(達到令人嫌惡而遠離之程度)、昏倒(轉移注意力乘機逃離)。
5.棄財保命
皮夾、珠寶、車輛都是身外之物,不值得冒失去生命的危險去保有,因此,當碰到持械強行搶奪時,應冷靜地將財物交給對方,並牢記歹徒特徵,以保住生命安全為第一優先。
6.亡羊補牢
於市街馬路遭機車搶奪,在無安全顧慮下,應大聲呼救「搶劫」,並吹響隨身攜帶之口哨,引起路人注意,協助逮捕歹徒。
7.牢記特徵
記下歹徒特徵﹙例如:身高、體型、口音與是否有痣、刺青等﹚及車號、去向,迅速撥110電話報警。
8.守望相助 常常注意環境,時時提高警覺,不僅保護自己,也幫助別人。
(1)留心婦孺:婦孺的抵抗力較弱,易成為歹徒覬覦的目標。
(2)注意環境:對於一些忽快忽慢、形跡可疑、未掛車牌的機車,應提高警覺。
(3)協助受害者:發現有民眾遭到搶奪時,緊記嫌犯特徵並立即報警提供相關線索,若被害人因而受傷應協助其就醫。
9.有備無患
真正有防範意識,瞭解到自身及家人隨時都有可能面對生命、財產威脅的人,會主動尋找接受防身訓練的機會,且勤加練習。而警察局犯罪預防宣導團提供有至本市機關、學校、團體義務教授防身技能與預防犯罪知能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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