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篇 從警方各種案例中不難發現許多案件的被害人,因忽略了生活中應有防暴觀念,而讓歹徒有機可乘。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有警覺心、有自信心的女人才是最安全的女人。以下分人、事、時、地、物來認識應有的防暴觀念: 人的認識 加害人 ★加害人:加害人不一定是陌生人,也可能是認識的人。 ★以十八歲至三十歲比例為最高。 ★加害人犯案方式如:強押、假車禍、持刀等暴力或以酒精、藥物迷昏。 被害人 ★以十二歲到十八歲的比例最高。 ★危機意識不足,沒有警覺心,容易受騙。 事的認識 言談舉止應端莊嫻淑,日常生活謹言慎行,待人接物機靈警覺,服飾穿著合宜適當,努力工作謙沖保守,生活簡樸勿貪物慾。 時的認識 一年當中以七、八、九月份,及一日當中以夜晚二十一時至凌晨三時為高峰危險期,但歹徒犯罪無所謂「假日」,任何時間民眾均需保持警覺心。 地的認識 ★被害人家中或加害人家中。 ★廢棄的舊宅、空屋。 ★公園、公廁、公墓、甘蔗園、產業道路旁。 ★設計不良的地下道、隧道。 ★照明設備差的狹窄路段或停車場。 ★公寓大廈樓梯間、倉庫、升降梯、陽臺、頂樓、地下室。 ★其他阻隔視線的死角。 物的認識 ★利用身上攜帶物品,如:皮包、皮帶、外套、雨傘、原子筆、鑰匙、柺杖、梳子、高跟鞋、香粉、蜜粉、口紅等防身或求助。 ★購買防身器:如防狼噴霧器、警報器等,放在隨身可得處,且要熟悉使用方法。 ★利用周遭環境可隨手取得物品防身,如:石頭、磚塊、木棍、樹枝、砂土等。 ★使用要領:快、狠、準,一擊中時、不可猶豫,並儘速離開求救。
兒童篇 給父母親的提醒: 在失蹤兒童時有所聞的今天,呼籲家長應該重視兒童安全問題,切勿因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終身遺憾,因為唯有家長的小心,才是孩子成長的最佳保障。 ●不將孩童單獨留在家中。帶孩童外出時,勿使兒童離開視線,更不被四周吸引而無形中忘了孩童的存在。 ●外出時為兒童配帶名牌,寫上姓名及電話。萬一孩童走失,可讓警察或善心人士藉名牌上的資料與家人連絡。 ●勿單獨攜帶一名以上兒童購物、逛街。最好能有其他大人陪同,以便隨時注意其活動及狀況。 ●父母應備有緊急救援電話。萬一孩子走失或失蹤,便可立即請求相關單位的支援。 給兒童的叮嚀: 歹徒如同處心積慮的大野狼,隨時找機會要欺騙天真無邪的小羊!各位小朋友一定要了解歹徒誘騙的慣用技倆,千萬不要上當喔! 瞭解歹徒誘騙的慣用技倆: ◎以糖果、玩具或金錢等誘騙孩童。 ◎以問路方式要求帶路進而誘騙至偏僻地點下手。 ◎邀請孩童搭乘便車或兜風以誘騙上車。 ◎假裝車子沒油、出問題或人生病了,要求孩童帶他到加油站、修車廠或醫院。 ◎謊稱孩童家屬有緊急情況,而至學校接孩童放學。 ◎冒充老師、警察等權威人士,騙稱孩童犯規或犯法而強行帶走孩童。 ◎先打電話問家中情況或按電鈴詢問有無叫瓦斯或修理馬桶等理由,若孩子不慎告知家中無大人,立即前來敲門詐騙或強行入屋施暴。 ◎製造假車禍,以送孩童至醫院為理由而強行帶走孩童。 ◎引誘孩童看色情錄影帶,使小孩從遊戲中演變成性侵害的受害者而不自覺或給小孩金錢、禮物,並以佯裝和小孩玩遊戲的方式,如:「這是我們的小秘密,不要告訴別人。」要其勿告訴家長或老師。 ◎利用問卷調查或其他抽獎方式,要學童填寫資料,誘騙至其已選擇地點,予以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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