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一個聽來不陌生的名詞,不是嗎? 在你我的周圍,許多人都見過、聽過或經歷過「家庭暴力」的場景,你我之中,有的人或許還扮演過救援者、旁觀者、受暴者、施暴者....等角色。然而,不容諱言的是:多數人、在多數時候還是會把「家庭暴力」看成「家務事」,是家庭秘密,是家庭以外的人所不能、也不該干涉 的。而且,在一般的經驗與認識裡,人們也習慣地以為:祇有一些特別不正常的人會打老婆、小孩或老人,和多數人是無關的。諸多這類似是而非的說法,是阻礙「家庭暴力」被當成公共議題對待的主要原因。 究竟,在面臨家庭暴力發生時,應該怎麼辦?警察機關能提供的服務又是如何?
您遭受家庭暴力時,可以這麼做! 緊急時 一、打110電話求救告知發生地點及被害情況。 二、警察人員接受報案將立即派員至現場制止暴力繼續發生並視急迫危險程度立即 代為申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及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 一般情況 一、到醫院驗傷及就醫,並開立驗傷單。 二、保護自己、儘速向外尋求援助。 三、打電話或親自向各警察機關報案。 四、保存相關證據向住居所或發生地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 五、依法提出告訴。
警察機關提供給您的服務 一、 各分局派出所依法進行家庭暴力案件調查。 二、 保存證據、偵查蒐證、移送加害人。 三、 保護令核發前必要之安全措施,如安全護送及守護、急難救助。 四、 緊急保護令之聲請、保護令之執行。 五、 提供法律諮詢及轉介心理輔導。 六、 緊急暫時庇護及轉介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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