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是凶暴、專制的犯罪行為,並非僅是單純的性攻擊, 必須依法究辦,以儆效尤。如果發生性侵害事件,請勇於向警察機關檢舉報案!!
一、一般性性侵害事件處理: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八十六年一月廿二日公布施行,給予曾受及現受性侵害的婦女們一道曙光。因為,該法對於被害婦女的權益保護及對加害人的處遇治療規劃完整明確。性侵害防治中,凡緊急救援、受理報案、蒐證、偵查、陪同被害人驗傷採證、證物保管、轉介安置、預防宣導等,均由受過專業訓練之警察人員處理。根據刑案統計,性侵害事件被害人九成以上為女性。為落實對女性被害人保護,本局規定遇案時均應由女警陪同驗傷、採證、詢問案情、製作筆錄,以避免其遭受二度傷害。
二、性侵害案件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作業: 內政部為避免警察、社政、醫療或檢察機關(構)受理性侵害案件後,分別詢(訊)問被害人,致使其因重複陳述案情,再度產生心理創傷,特訂定「性侵害案件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作業流程」,被害人一經報案,經評估需進入減述作業,即由社福、醫療、警政、檢察單位同步作業,一次詢問筆錄為原則。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先由臺北市、高雄縣、花蓮縣三個縣市先行實施,該作業流程適用對象,包含1、智障性侵害被害人;2、十八歲以下性侵害被害人;3、前項以外之被害人且經其同意者,經專案社工員訊前訪視,確有以本作業流程保護之必要者,亦適用之。本縣自本(95)年9月1日起開始施行。
::::[服務流程] :::: 一、如您向警方報案,我們會徵求您的同意後,由女警陪同您至醫院 詳細檢查、 驗傷並收集相關證物。 二、訊問案情過程採取隔離措施,確保隱私權請您不要害怕。 三、我們有受過性侵害案件專業的警察人員,可以竭盡所能的協助您解決發生問題。 四、如果您需要防身訓練及教導,請與我們聯絡,我們將儘速為您安排上課時間及地點。聯絡電話:23460802 五、如果是進入被害人減少重複陳述作業流程,在訊問過程中,我們將為您全程錄音、錄影,以保全證據。 六、如果您需要接受心理治療、輔導、安置、法律扶助或緊急診療時,可向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求援。 全國保護您專線:113 緊急救援專線110 |